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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(GB/T 27690-2011)
发表时间:2018-06-2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起草人:张利俊、蒋玉川、崔拥鹏、李春亮、朱启林、诸葛顺金、李运北、王洪涛、乔渊、刘可心、刘松柏、王宝民、俞海勇、杨磊、安同富、张贺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和标记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识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、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于本文件。
GB/T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
GB/T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
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
GB 8076-2008 混凝土外加剂
GB/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
GB/T 19587 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
GB/T 17671-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(ISO法)
GB/T 18736-2002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
GB/T 50082-2009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
JC/T 420 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
JC/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
3.1 硅灰 silica fume
在冶炼硅铁合金或工业硅时,通过烟道排出的粉尘,经收集得到的以无定形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粉体材料。
3.2 硅灰浆 silica fume slurry
以水为载体的含有一定数量硅灰的匀质性浆料。
4 分类和标记
4.1 分类
硅灰按其使用时的状态,可分为硅灰(代号SF)和硅灰浆(代号SF-S)。
4.2 产品标记
产品标记由分类代号和标准号组成。
示例:硅灰浆,标记为:SF-S GB/T 27690-2011
5 要求
硅灰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项目指标
固含量(液料)按生产控制值的±2%
总碱量≤1.5%
SiO2含量≥85.0%
氯含量≤0.1%
含水率(粉体)≤3.0%
烧失量≤4.0%
需水量比≤125%
比表面积(BET法)≥15m2/g
活性指数(7d快速法)≥105%
放射性Ita≤1.0和Ir≤1.0
抑制碱骨料反应性14d膨胀率降低值≥35%
抗氯离子渗透性28d电通量之比≤40%
注1:硅灰浆折算为固体含量按此表进行检验。
注2:抑制碱骨料反应性和抗氯离子渗透性为选择性试验项目,由供需双方协定决定。

6试验方法
6.1 SiO2含量
按GB/T 18736-2002附录A进行。
6.2 氯含量
按JC/T 420进行。
6.3 含水率、烧失量、总碱量
按GB/T 176进行。
6.4 固含量
按附录A进行。
6.5 需水量比
按GB/T 18736-2002附录C进行。
6.6 比表面积
按GB/T 19587进行
6.7活性指数
按附录B进行
6.8 放射性
按GB 6566进行。
6.9 抑制碱骨料反应性
按附录C进行。
6.10 抗氯离子渗透性
按照GB/T 50082-2009第7章进行,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用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电通量之比表示。混凝土配合比用材料应符合GB 8076-2008的规定。基准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用量为400kg/m3±5kg/m3,砂率为36%~40%,坝落度控制在80mm±10mm;受检混凝土中掺入硅灰10%(占胶凝材料总量比例),并采用符合GB 8076-2008标准中标准型高效减水剂要求的奈系减水剂调整受检混凝土坍落度,减水剂的减水率要求大于18%.
注:硅灰浆制样方法参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7 检验规则
7.1 批号、取样和留样
取样按GB/T 12573进行,取样应有代表性,可连续取,也可以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,总量至少5kg,硅灰试样应分为两等份,一份供产品出厂检验用,另一份密封保存6个月,以备复验或仲栽时用。
7.2 检验
7.2.1 出厂检验
每一批号硅灰出厂检验项目包括SiO2含量、含水率(固含量)、需水量比、烧失量。
7.2.2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5章的全部性能指标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新产品性能时;
c) 正常生产时,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;
d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。
7.3 判定规则
7.3.1 出厂检验
SiO2含量、含水率(固含量)、需水量比和烧失量的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第5章的要求,若有一项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,为不合格品,不能出厂。
7.3.2 型式检验
产品所检验的项目均符合第章规定的,判为合格品;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,则判为不合格品。
7.4 复验
在产品贮存期内,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,可进行复验。复验可以用同一编号封存样品进行。如果使用方要求现场取样,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。生产厂应在接到用户通知7日内会同户共同取样,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;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,用户可会同质检机构取样检验,结果同等有效。
8 包装、标识、运输和贮存
8.1 包装
硅灰可以袋装或散装,硅灰浆由密封的容器包装,应考虑环保,袋(容器)装每袋(容器)净质量不得少于标识质量的100%。其他包装型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8.2 标识
袋装硅灰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记、净含量、生产厂名称和地址、批号、生产日期。散装硅灰应提交与袋装标识相同内容的卡片。
8.3 运输和贮存
硅灰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受潮、混入杂物,同时应防止污染环境。贮存期从产品生产之日起计算为6个月,贮存时间超过贮存期的应复检,合格后方能使用。
附录A
(规范性附录)
硅灰浆固含量检验方法
A.1 方法提要
在已恒量的称量瓶中放入硅灰浆样品在一定的温度下烘至恒量。
A.2 仪器设备
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:
a) 烘箱——温度控制范围为105±5℃;
b) 天平——称量100g,感量0.0001g;
c) 带盖称量瓶——25mm×65mm;
d) 干燥器——内盛变色硅胶。
A.3 试验步骤
A.3.1 将洁净带盖称量瓶放入烘箱内,于105±5℃烘30min,取出置入干燥器中,冷却30min后称量,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恒重,其质量为m0
A.3.2 将5.000g~10.000g硅灰浆放入已恒量的称量瓶内,盖上盖称出硅灰浆及称量瓶的总质量为m1
A.3.3 将盛有硅灰浆的称量瓶放入烘箱内,开启瓶盖,升温至105±5℃烘干,盖上盖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量,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恒重,其质量为m2
A.4 结果表示
硅灰浆固含量Xm按式(A.1)计算,精确至0.1%:
……….(A.1)
式中:
X固——硅灰浆固含量,%;
m0 ——称量瓶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1 ——称量瓶质量加硅灰浆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2 ——称量瓶质量加烘干后硅灰浆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;
附录B
(规范性附录)
活性指数试验方法
B.1仪器设备
采用GB/T 17671-1999中所规定的试验用仪器。
B.2 原材料
B.2.1 水泥
采用GB8076-2008附录C中规定的基准水泥。允许采用C3A含量6%~8%,总碱量(Na2O%+0.658K2O%)不大于1%的熟料和二水石膏、矿渣共同磨制的强度等级大于(含)42.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,但仲裁仍需用基准水泥。
B.2.2 砂
符合GB/T 17671-1999规定的标准砂。
B.2.3 水
采用自来水或蒸馏水。
B.2.4 高效减水剂
采用符合GB 8076-2008中标准型高效减水剂要求的奈系减水剂,要求减水率大于18%。
B.3 试验条件和方法
B.3.1 试验条件
试验室应符合GB/T17671-1999中的4.1的规定。试验用各种原材料和用具应预先放在试验室内24h以上,使其到达试验室相同的温度。
B.3.2 试验步骤
B.3.2.1 胶砂配合比
表B.1 胶砂配合比 单位为克

材料水泥硅灰标准砂
基准胶砂450-1350225
受检胶砂405451350225
注1:受检胶砂中应加入高效减水剂,使受检胶砂流动度达到基准胶砂流动度值的±5mm。
注2:以上为一次搅拌量,一次成型3个试件。

B.3.2 搅拌
把水(水和外加剂)加入搅拌锅内,再加入水泥(预先混匀的水泥和硅灰),把锅放置在固定架上,上升至固定位置。然后按GB/T 17671-1999中6.3进行搅拌,开动机器后,低速搅拌30s后,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。当各级砂是分装时,从最粗级开始,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。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拌30s。停拌90s,在第一个15s内用一个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。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。各个搅拌阶段,时间误差应在±1s内。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按照GB/T 2419进行。
B.3.2.3 试件制备
按GB/T 17671-1999中第7章进行。
B.3.2.4 试件的养护
胶砂试件成型后,1d脱模。脱模前,试件应置于温度20±2℃,湿度95%以上的环境中养护;胶模后,试件置于密闭的蒸养箱中,在65±2℃温度下蒸养6d。
B.3.2.5 强度测定
胶砂试件养护7d上龄期后,从蒸养箱中取出,在试验条件下冷却至恒温,进行抗压强度试验。抗压强度按GB/T 17671-1999中第9章进行。
B.4 结果计算
7d龄期硅灰的活性指数按式(B.1)计算,计算结果精确到1%:
………(B.1)
式中:
A ——硅灰的活性指数,%
R1——受检胶砂7d龄期的抗压强度,单位为兆岶(MPa);
R2——基准胶砂7d龄期的抗压强度,单位为兆岶(MPa)。
附录C
(规范性附录)
抑制碱骨料反应试验方法
C.1 本试验方法采用检验碱骨料反应的快速砂浆棒法,通过人工设置碱骨料反应的条件,检验受检骨料反应的抑制作用。
C.2 仪器设备
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:
a) 烘箱——温度控制范围为105℃±5℃;
b) 天平——称量1000g,感量0.1g;
c) 试验筛——筛孔公称直径为4.75mm、2.36mm、2.28mm、600μm、300μm、150μm的方孔筛各一支持;
d) 测长仪——测量范围275mm~300mm,精度0.01mm;
e) 水泥胶砂搅拌机——应符合JC/T 681的规定;
f) 恒温养护箱或水浴——温度控制范围为80℃±2℃;
g) 养护筒——由耐碱耐高温的材料制成,不漏水,密封,防止容器内湿度下降,筒的容积可以保证试件全部浸没在水中。筒内设有试件架,试件垂直于试件架放置;
h) 试模——金属试模,尺寸为25mm×25mm×280mm,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,装有不锈钢测头;镘刀、捣棒、量筒、干燥器等。
C.3 原材料
C.3.1 骨料:石英玻璃颗粒(级配满足表C.1的要求),骨料应洗净并烘干备用。
表C.1 碱集料反应用砂各粒级质量

筛径2.36~4.75mm1.18~2.36mm600μm~1.18mm300~600μm300~150μm
比例/%1025252510

C.3.2 水泥:水泥应采用高碱水泥,碱含量控制在0.95%~1.05%(Na2O+0.658K2O),当碱含量低于此值时,可掺浓度为10%的氢氧化钠溶液,将碱含量调至此范围。
C.3.3 水:蒸馏水。
C.4 配合比
胶砂配合比见(表C.2)
表C.2 胶砂配合比

原材料高碱水泥玻璃骨料硅灰
基准胶砂配合比400900--
受检胶砂配合比36090040
注:用水量使流动度控制在100mm~115mm;每次成型3个试件。

C.5 试件成型
C.5.1 成型前24h,将试验所用材料(水泥、砂、拌合用水等)放入20±2℃的恒温中。
C.5.2 将称好的水泥与砂倒入搅拌锅,应按GB/T17671-1999的规定进行搅拌。
C.5.3 搅拌完成后,将砂浆分两层装入试模内,每层捣40次,测头周围应填实,浇捣完毕后用镘刀刮除多余砂浆,抹平表面,并标明测定方向及编号。
C.6 试验步骤
C.6.1将试件成型完毕后,带模放入标准养护室,养护24±4h后脱模。
C.6.2 脱模后,将试件浸泡在装有自来水的养护筒中,并将养护筒放入温度80±2℃的烘箱或水浴箱中养护32h。同种骨料制成的试件放在同一个养护段筒中。
C.6.3 然后将养护筒逐个取出。每次从养护筒中取出一个试件,用抹布擦干表面,立即用测长仪测试件的基长(L0)。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试两次,取差值在仪器精度范围内的每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(精确至0.02mm),每次每个试件的测量方向一致;从取出试件擦干到计数完成应在15s±5s内结束,读完数后的试件应用湿布覆盖。全部试件测完后,把试件放入装有浓度为1mol/L氢氧化钠溶液的养护筒中,并确保试件被完全浸泡。溶液温度保持在80±2℃,将养护筒放回烘箱或水浴中。
注:用测长仪测定任一组试件的长度时,均应先调整测长仪的零点。
C.6.4 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,第3d、7d、10d、14d再分别测其长度(L1)。测长方法与测基长方法相同。每次测量完毕后,应将试件调头放入养护筒,盖好筒盖,放回80±2℃的烘箱或水浴箱中,继续养护到下一个测试龄期,操作时防止氢氧化钠溶液溢溅,避免烧伤皮肤。
C.6.5 在测量时应观察试件的变形、裂缝、渗出物等,特别应观察有无胶体物质,并做详细记录。
C.7 结果计算
C.7.1 试件的膨胀率应按(C.1)计算,精确至0.01%:
………(C.1)
式中:
Et——试件在td龄期的膨胀率,%;
Lt——试件在td龄期的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;
L1——试件的基长,单位为毫米(mm);
△——测头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。
C.7.2 硅灰混凝土膨胀率降低值应按式(C.2)计算,精确至1%:
……..(C.2)
式中:
Re——膨胀率降低值,%;
Etl——受检砂浆棒长度变化率,%
Eto——基准砂浆棒长度变化率,%。

仅作参考,打完字后没检查,有错难免。若有错漏,以正版为准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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